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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科学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通知
来源: | 作者:advertising-100 | 发布时间: 2021-06-24 | 448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各区园林绿化局,市有林单位:
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林草局等10部门《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下经济发展,优化林业产业结构,推动乡村振兴和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,结合我市平原生态林实际,现就促进林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通知如下:
  一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意义
  发展林下经济是高效利用林地资源、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客观需要,是推进乡村振兴、兴绿富民的重要举措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,2018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提出对于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,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发挥和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,可以合理利用林地资源,适度开展林下种植、森林旅游、森林康养、科普教育、林产品采集等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。"十三五"期间,我市林下经济产值累计达18.8亿元,有156家企业、81家合作社从事林下经济活动,带动农民就业增收5.57万户,形成了林药、林花、林蜂、林游等十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。各区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,增强发展林下经济的责任意识,正确引导,强化服务,促进我市科学规范发展林下经济。
  二、科学规范利用林地资源
  (一)林下经济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、科学利用的原则,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林下经济,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适度发展林下经济,严格保护生态环境,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富民,促进"产业生态化、生态产业化"。
  (二)发展林下经济应以新型集体林场为主体,严禁将林地分割承包或出租,发展林下经济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本市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,禁止发展禁止限制目录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的林下经济类型,确保我市生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  (三)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,在不采伐林木、不影响树木生长、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,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、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、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,相关用地均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涉及转为建设用地的,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。
  (四)发展林下经济应制定林下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,林下经济发展年度实施方案应报送区园林绿化部门,如涉及林木抚育等工作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。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严禁发展任何形式的林下经济。
  三、引导发展首都特色林下经济
  (一)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及相关产业。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,紧密结合市场需求,积极探索林果、林药、林菌、林苗、林花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,有序发展林下种植业。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和特色产业优势,推进林蜂等林下养殖业向规模化、标准化方向发展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产品的消费需求。统筹推进林下产品采集、经营加工、园林绿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、森林游憩、森林康养等多种森林资源利用方式,推动产业规范发展。鼓励发展森林康养、休闲体验、山地运动、自然教育等"森林+"旅游新业态,全面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,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、可持续的绿色产业体系。
  (二)突出区域特色。要科学布局林下经济产业,绿隔地区及城市周边,依托郊野公园可开发"森林+"项目,鼓励发展与森林旅游、林下休闲、森林康养、自然教育、户外拓展等密切相关的产业,引导市民走进森林、享受健康。平原地区打造林下特色种植圈,提供特色产品,构建京郊 "大田、大林、大产业"的格局。生态涵养区适度利用生态林,推动发展林下养蜂、仿野生药材种植、开发富有特色的森林旅游产品等,积极改善景观环境,丰富生物多样性。
  (三)促进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。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,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食品加工、林药产业、精细化工、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,促进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。推进林下经济与旅游、教育、文化、健康养老产业等深度融合,发展各具优势的特色观光旅游、生态旅游、森林康养、森林人家、自然教育产业。
  四、工作要求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,园林绿化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指导服务,完善和落实好有关森林资源管理制度,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,推动林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。
  (二)强化政策支撑。集成现有惠农惠林政策,协助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积极争取农机购置、农产品初加工设施、育苗设施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、有机肥和农业保险补贴和蜂业气象指数保险、森林保险、产业保险等政策;优先使用果树产业发展基金、依法享受税费优惠。
  (三)加强科技服务。组织科技人才、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帮扶,推广适用技术。指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提升林产品的附加值。积极开展职业培训,增加森林康养、自然教育等培训内容,提高林农的职业素质。
  (四)加大监管力度。各区各单位要加强林下经济产品的监管,对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实行全程监管,确保林下经济产品安全。园林绿化部门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要加强林地的监管,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,严禁乱砍滥伐、毁坏林木、不规范修剪、私拉乱种等行为,对有关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,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,构成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。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3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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